離婚孩子撫養權怎么判2025年?
2025-07-29 來自: 鄭州市管城回族區鑫探商務調查部 瀏覽次數:188
2025年離婚時孩子撫養權的判定,主要依據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長的原則,從以下多個方面進行綜合考量:
- 孩子年齡:兩周歲以下的子女,一般隨母方生活。但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,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,或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,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,以及因其他原因,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,可隨父方生活。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,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,一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,或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,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,或無其他子女,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,或子女隨其生活,對子女成長有利,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,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,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,可予優先考慮。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,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。
- 撫養能力:法院會考察雙方的經濟狀況、居住條件、教育程度等,能夠為孩子提供穩定良好生活環境和教育資源的一方更有優勢。例如,一方收入穩定且有寬敞的居住空間,能滿足孩子學習和生活的需要,在撫養能力方面就更具競爭力。
- 成長環境:孩子長期生活的環境,如熟悉的學校、社區、親友圈子等對其成長很重要。如果孩子一直與某一方共同生活且關系融洽,改變生活環境可能對孩子不利,那么法院會傾向于維持孩子原有的生活環境。
- 雙方意愿:父母雙方對撫養孩子的積極態度和意愿也會被考量。積極主動表達撫養意愿且有能力照顧好孩子的一方,在判定時會被考慮。此外,若一方存在虐待孩子等不良行為,將不利于其獲得撫養權。
- 其他因素: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且愿意幫助照顧孩子等情況,也可能影響撫養權歸屬。例如,一方的父母退休后有充足的時間和精力幫助照顧孫子女,這可能會成為該方爭取撫養權的一個有利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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